各潜在供应商:
因第一次比选,递交资料者不足三家,我院拟对空气消毒机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采购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
(四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
(五)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
二、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。
三、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,将产品和公司相关资料(经营单位给业务员的授权、生产企业给经销商的授权、产品注册证、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、设备技术参数和彩图、设备销售情况、设备检验报告、售后服务保障承诺、设备报价等)编好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,并用文件袋进行密封后(不接受抽杆夹文件),予封面上填写报价单位名称、报价设备名称、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邮寄或递交至利州区中医医院设备科。
四、控制价(总价)29000元,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文件。
空气消毒机相关要求(报价表)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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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 |
适用(消毒)范围 |
报价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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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离子空气消毒机(移动式) |
≥1300m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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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离子发生器寿命≥5000小时 |
五、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23日下午17:00点。
邮寄地址: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水电路212号
联 系 人:曹老师
联系电话:0839-6058053
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
2025年12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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